科協工作
科協介紹
科協風采
科協制度
湖南金化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科學技術協會(簡稱金化科協)是湖南金化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科學技術工作者的群眾組織,是中共湖南金化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領導下的人民團體,是公司黨委和企業聯系科學技術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,是企業推動科學技術事業發展的重要社會力量。
金化科協成立于2013年1月21日。下設辦公室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、科技技術研發部、高容技術技術研發部等部門?,F有會員46人,集中了集團公司理、工學科中優秀專家和工作在科研、開發、生產第一線的廣大科技工作者。金化科協已進行成了一個多學科、多層次、多功能的具有金化特色的科技群眾團體。
主要工作是開展學術交流、企業決策論證、科學技術普及、推廣先進技術、舉薦人才、表彰獎勵優秀科技工作者、優秀學術論文和科普文章,提供科技咨詢服務,開展企業間科技交流,發展同市內學術團體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,組織科技干部的技術培訓,組織科技工作者參與科學技術法規制定,為集團黨委和企業全局工作服務。
企業科協章程
湖南金化科技集團(公司)科學技術協會章程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湖南金化科技集團(公司)科學技術協會(以下簡稱科協)是中國共產黨湖南金化科技集團(公司)黨委會領導下,由本企業科技工作者組成的群眾團體,是集團(公司)黨委和行政領導聯系科技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,是企業科技進步的重要力量。湖南金化科技集團(公司)科協是衡陽市科協的團體會員。
第二條 科協的宗旨是:團結集團(公司)科技工作者,以馬克思列寧主義、毛澤東思想、鄧小平理論和“三個任代表”重要思想為指導,執行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堅持四項基本原則,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,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和科教興國戰略,充分發揮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的作用,圍繞企業中心工作,開展各種群眾性的科技活動,促進企業科技進步,促進科學技術的普及和推廣,促進人才的成長和提高,推動企業發展;代表全集團(公司)科技工作者的利益,反映他們的意見,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,為集團(公司)科技工作者服務。
第三條 科協按國家法律、法規和章程,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。
第二章任務
第四條 協助黨、政領導做好科技工作者的思想政治工作,倡導科學精神、企業精神和科技工作者的職業道德;圍繞企業科技進步和提高經濟效益,發動和組織全集團(公司)科技人員對企業的經營方針,發展規劃、技術難題獻計獻策,為企業決策的科學化、民主化服務。
第五條組織開展學術和技術交流活動,推廣高新技術,活躍學術思想,促進科學技術水平的提高。
第六條開展繼續教育,加快知識更新,提高科技工作者的技術水平和領導干部的科學管理水平;組織群眾性的科普活動,普及科學知識、科學思想、科學方法,推廣先進實用技術,提高職工的科技文化素質。
第七條 積極參與各種學會、大專院校、科研所協作,促進科研成果轉化。
第八條開展技術開發、技術轉讓、科學咨詢、技術服務等活動。
第九條代表科技工作者參與企業民主管理、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和技術成果鑒定等工作。
第十條表彰、獎勵有貢獻的科技工作者,宣傳科技工作者的先進事跡,向有關部門推薦優秀科技工作者。
第十一條維護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權益,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,建設科技工作者之家。
第十二條完成集團(公司)領導和上級科協交辦的其它任務。
第三章會員
第十三條凡擁護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承認并遵守科協章程,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,由本人申請,經集團(公司)科協批準,即為會員。
一、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科技工作者,或在中層以上管理崗位上具有助理以上職稱的科技工作者;個別因工作需要的具有初級職稱的人員;
二、在技術革新、技術改造和生產中有突出貢獻的集團(公司)技術專家和技能專家,工作成績突出的科技工作者;
三、熱心支持集團(公司)科技工作的領導干部和管理者。
第十四條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
權利:
一、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;
二、對集團(公司)科協工作有建議權和批評權;
三、優先參加集團(公司)科協舉辦的各種活動和取得相關的資料;
四、會員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,有權要求集團(公司)科協幫助申訴和給予維護。
義務:
一、遵守集團(公司)科協章程,執行決議,按規定交納會費;
二、維護企業的利益,保守企業技術秘密;
三、參加集團(公司)科協活動,完成科協交辦的任務。
第十五條會員有退會的自由。凡觸犯刑律和嚴重違反集團(公司)規定、協會章程者,經集團(公司)科協委員會決定,取消其會員資格。
第十六條 會員因工作變動,離開本單位,其會員資格自動取消,會員退休后,其會員資格保留一年。
第四章組織
第十七條集團(公司)科協實行民主辦公,科協會員大會是集團(公司)科協的最高領導機構,會員大會舉行一次。
會員大會的職責是:
一、討論決定企業科協的工作和任務;
二、審議批準集團(公司)科協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;
三、討論通過有關決議和倡議;
四、選舉集團(公司)科協新一屆委員會;
五、修改集團(公司)科協章程。
第十八條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,集團(公司)科協委員會負責科協的具體工作,其職能是:
一、執行會員大會決議;
二、制定工作計劃,審定工作總結。
第五章集團(公司)科協委員會設主席一人,副主席一至二人,秘書一經費及資產管理
第十九條人,副秘書長一至二人,設辦公室工作人員一至二人(兼職)。
第二十條 經費來源:
一、企業資助;
二、舉辦的各種科技服務收入;
三、單位或個人捐款;
四、會員會費;
五、其他收入。
第二十一條 集團(公司)科協將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法規,執行集團(公司)有關規章制度,管好、用好科協的資產,具體財務帳單列,由公司財務部代管。
第六章附則